![]() 中 華 民 國 海 巡 民國89年1月28日啟用 2:3 圖:Akira Oyo 國徽象徵效忠中華民國,保護疆域之意涵;金黃色警鴿象徵警戒、和平、效率;金黃色法龍象徵保護疆域,捍衛沿海,維護人民安全;白色天秤象徵公平。 海巡各單位旗為海巡旗旗桿側鑲上一條白布,白布內以黑字書寫單位名稱。 署長旗
總局長旗(海洋巡防總局、海岸巡防總局)
局長旗(北、中、南、東部地局巡防局)
南沙指揮官旗
單位旗
警艇旗 規定於民國十八年(一九二九)的《各項船舶旗幟圖》。民國三十八年(一九四九)政府遷臺後許多海上維安機構皆暫停運作,警艇旗也不再使用。
護漁巡艦及漁業調查試驗等船旗幟 規定於民國二十四年(一九三五)四月十日國民政府公報第一七一二號。可能與警艇旗在同一時期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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