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新 北 圖:Tai Yu-liang 解說 旗上圖案為新北市政府LOGO,為沿用臺北縣時期之縣政府府徽,產生於周錫瑋擔任縣長時期,由吳明顯先生設計。新北市政府對LOGO的釋意如下: 1、保留原設計LOGO為主架構,為「北」字的變形,亦有傳承、創新的涵意。 府旗
臺北縣 蘇貞昌縣長時代
橘色橢圓形的臺北縣識別標誌為蘇貞昌擔任縣長時期的產物,推測此版縣旗啟用於民國88年(1999)。結束時間為95年(2006)9月至10月間。旗中央置有縣識別標誌,左右兩側有縣政理念「新北縣,好生活」,底部寫出縣名中、英文字樣。 當時臺北縣政府網站對縣識別系統的說明如下: 臺北縣政府視覺識別系統之設計方向與思考,在於敘述出一個清楚而簡單的地理概念;就是用一些簡單而抽象的幾何圖像,透過這種視覺的整合,去創造一種只屬於臺北縣住民共同的記憶及情感。 淡水河系:淡水河、新店溪、基隆河、大漢溪泛稱淡水河系,在歷史、人文、社會、心理的層面上,一直與臺北縣這塊土地息息相關,以流貫臺北縣版圖之淡水河系,喚醒並串連臺北縣所有住民美好的共同記憶,凝聚共同情感。 橢圓形:以宏觀的氣度及超然的視覺角度,俯瞰並審視臺北縣這塊美麗土地的形狀及相貌,以橢圓圖形呈現。 圓形:圓形,象徵一種圓融、幸福、美好的狀態,用以代表「新北縣,好生活」的施政理念及藍圖。 周錫瑋縣長時代
周錫瑋擔任縣長數月後,取消蘇貞昌時代橢圓形的縣識別標誌,復用曾向內政部註冊的正版縣徽,並衍生出CIS視覺標誌,縣旗亦重新制定。正版縣徽為蘇清波縣長時代公開徵選所得,設計人為謝順榮先生。縣旗約啟用於民國95年(2006)9月。現今新北市仍沿用原縣徽為市徽及CIS視覺標誌,新北市政府亦保留了原解說內容: 一、以「台北」兩字組成上下兩箭頭,表示永遠發達;共用之箭桿的十字交叉,表示橋樑縱橫、文化四通八達,富有現代意味。 CIS視覺標誌的解說如下: 由文化局本持CIS設計理念及秉承原縣徽「北」字原型之設計理念與意涵,做為標誌圖形的主結構,再增加色彩演繹,成為本縣視覺識別系統之主體標誌,以色彩學之三原色:紅、黃、藍為主調,三原色為各式色彩之母,可調合出各樣顏色,意味本縣乃一多彩、多元,且向心、包容的境域特質。
同一時期另有府旗,書寫縣政府中、英文名稱,其餘部份與縣旗相同。 相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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