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 幟 學 符 號
為了能夠簡單明瞭地標示出一面旗幟的使用範圍及其性質,旗幟學協會國際聯盟(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associations vexillologiques, FIAV)制定了兩套簡易的符號,用以快速傳達旗幟資訊,國際通用不受語文限制。
使用範圍
一個國家的居民,大略可分為一般人民、政府官員與軍人三種身分,有的國家給這三種身分者使用的「國旗」不見得是一樣的;而旗幟使用地點有陸上與海(船)上兩種,兩種地點規定使用的旗幟也可能不一樣。於是在旗幟學裡,依使用者與使用地點的不同,代表國家的旗幟分為六種,如下表所示:
民用(civil) | 官用(state) | 軍用(war (military)) | |
陸上 (flag) |
民旗 (civil flag) |
官旗 (state flag) |
軍用旗 (war (military) flag) |
海上 (ensign) |
民船旗 (civil ensign) |
官船旗 (state ensign) |
軍船旗 (war (military) ensign) |
民旗:人民於陸上懸掛使用。
官旗:政府公家機關建築物懸掛使用。
軍用旗:軍事單位懸掛使用。
民船旗:私人或民用船隻懸掛使用。
官船旗:政府官方船隻懸掛使用。
軍船旗:軍用船隻懸掛使用。
符號
符號的畫法,如同上方表格的黃色部份一般,以一橫二縱的三條直線區分為六個格子,每一個格子代表一種用途,在該格子裡打一個黑點即代表這面旗具有這一種用途。以 為例,代表一面旗幟具有民旗、官旗兩種用途。再看 這個圖示,代表一面旗幟具有民旗、官船旗、軍船旗三種用途。這樣您了解了嗎?
再舉幾個例子:
僅具有民旗用途
具有官旗、軍用旗、民船旗、官船旗四種用途
具有民旗、官旗、軍用旗、官船旗、軍船旗五種用途
民旗、官旗、軍用旗、民船旗、官船旗、軍船旗六種用途都具備
依此類推,就能夠了解每一種不同的畫法所代表的意義。
標準旗幟;法定旗幟;旗幟的正面
旗桿位於右側的旗幟
與標準旗輪替使用的旗幟
可使用的異體旗幟
未經法規訂定,實際使用的旗幟
已不再使用的旗幟;歷史旗幟
未被採用的旗幟提案
依據文字敘述重建的旗幟
旗幟的背面
正面與背面不同的旗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