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荷 蘭 1813年12月21日第三次啟用 2:3 圖:Tai Yu-liang 國旗使用時間 荷蘭國旗曾使用三次,第一次自1596年至1795年2月14日,第二次自1806年6月5日至1810年7月13日,第三次為1813年12月21日迄今。官方正式訂定是在1937年2月19日。 國旗來歷
荷蘭曾受西班牙統治,十六世紀荷蘭的奧倫治公爵領導荷蘭人民發動獨立戰爭,設計了一面橘、白、藍的三色旗為記,這三個顏色是取自奧倫治家族徽章中的三色:藍色的底上有個白色的號角,並裝飾著橘色的繩索。這也是世界上第一面三色旗。 荷蘭獨立後,這面旗即成了國旗。後來因為色彩不夠鮮豔在戰場與海上不易辨認,加上奧倫治家族的獨裁統治遭到反抗,於是有人將橘色換成了紅色(奧倫治為橘色之意);但支持奧倫治的人士仍堅持一定要用橘色,直到1937年2月19日荷蘭官方正式將紅、白、藍三色旗定為國旗,才結束了幾百年來的國旗顏色爭議。 影響 取用家徽色彩製成色旗的方式,後來被比利時與盧森堡學習。簡單易畫且辨識度足夠的三色旗也成為現今常見的國旗設計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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