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波 蘭 1916年11月5日第三次啟用 5:8 圖:Tai Yu-liang 國旗使用時間 波蘭國旗第一次使用時間是至1795年1月7日為止。第二次使用自1807年1月14日至1813年2月18日。第三次為1916年11月5日迄今,正式訂定則是在1919年8月1日。 國旗的傳說 傳說在西元九世紀,波蘭建國者希烈曾受神明指示,若是看到一隻白鷹在紅色夕陽下飛翔,白鷹飛到的地方就可以作為首都。後來希烈在現在波蘭首都華沙的位置看到了這景象,於是在華沙建立了波蘭。波蘭現今上白下紅的國旗與紅底白鷹的國徽,即是依據此一傳說設計而來。紅色代表為爭取獨立所流的血,白色表示對和平的渴望。 官旗
官旗在白色部份中加入了國徽。紅底白鷹的國徽取自建國傳說,白鷹頭上戴的金色王冠象徵波蘭的獨立與主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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