統 帥 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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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75年(1986)1月3日啟用 2:3 圖:本站自繪
統帥旗源自陸軍軍官學校校旗,陸軍軍官學校校旗為紅底加國徽。民國17年(1928)蔣中正擔任國民政府主席後,以陸官校旗四周加上黃色邊框成為國民政府主席旗,行憲後繼續沿用為總統旗。民國75年(1986)1月3日實施《陸海空軍軍旗條例》取代各項軍旗相關舊法規後,改稱統帥旗,並在外圍加上金黃色絲穗。
統帥旗有兩種尺寸,標準的為144×96公分加12公分絲穗;總統座車用旗為36×24公分加3公分絲穗。
相關法規
《陸海空軍軍旗條例》附圖一:
統帥旗用紅色為地,橫直按三與二之比,其旗幅為橫寬一四四公分,直長九六公分(含邊緣加綴六公分黃邊),中置按旗幅三分之一國徽,外加綴十二公分長金黃色絲穗,總統坐車用旗,旗幅橫寬三六公分,直長二四公分(含邊緣加綴一.五公分黃邊)外加綴三公分金黃色絲穗,圖案按比例縮小。
相關歷史旗幟
國民政府主席旗、總統旗
民國17年(1928)蔣中正擔任國民政府主席後,以陸軍軍官學校校旗四周加上黃色邊框成為國民政府主席旗,民國18年(1929)寫入《各項船舶旗幟圖》中。行憲後國家元首從國民政府主席改制為總統,繼續沿用相同旗幟為總統旗。民國75年(1986)1月3日實施《陸海空軍軍旗條例》取代各項軍旗相關舊法規後改稱統帥旗。
總統旗(主席旗)內容物件與現行統帥旗相同,但黃色邊框較粗且外緣不加絲穗。
副總統旗
副總統旗規定於《海軍旗章條例》中,隨之於民國75年(1986)1月3日實施《陸海空軍軍旗條例》後一同廢止。現行法規無提供副總統使用之旗幟。